海運所用到的的主要單證資料,可以說分三個大類:報關單據,提單,原產地證等,這些都是很重要的單據,當然平時也要注意保管,盡量備份一份以防萬一,但是,如果不小心弄丟了,該怎么補辦呢?
1報關單據的遺失
發(fā)票,箱單等單據在報關前遺失的,聯系工廠補發(fā)并快遞給報關代理人。
2提單的遺失
提單遺失比較嚴重。如果遺失的是貨代提單可以通過寫保函請訂艙貨代補發(fā)提單,如果是船公司提單,通常船公司會要求發(fā)貨人在出具保函的同時提供相當于貨值或雙倍、三倍的擔保金,擔保金期限甚至長達六年。同時登報聲明提單遺失。
3原產地證的遺失或修改
如果因實際交貨與申報的不符,或有其他錯漏,需要修改補充原產地證內容,必須申明更改理由并提供依據,經簽證機構審查符合要求后,重新辦理申請手續(xù),收回原發(fā)原產地證,換發(fā)新證。
如已簽發(fā)的原產地證遺失或損毀,從簽發(fā)之日起半年內,申請單位必須向簽證機構申明理由并提供依據,經簽證機構審查同意后重新辦理申請手續(xù)。